在一片广阔的空地中央,坐落着一家小型、孤立的酒店。
安德烈坐在黑色豪华轿车的后座上,兴高采烈地下车,推开了酒店的大门。自从当上国家元首以来,安德烈就没来过他表弟家——这家酒店的老板兼经理——这里。他刚到不久,就有人告诉他,两位自称米歇尔和弗雷德里克的客人已经在私人休息室等了他不到五分钟。安德烈走进了他们,酒店里一片寂静,显然,这里是专门为他预留的。
寒暄过后,安德烈开口说道:
“过去九个月里,我们三个国家分别任命了小型专门小组,就欧洲拥有核武器的相关问题开展工作。他们的讨论围绕五个问题展开。”
1/ 欧洲是否需要自己的终极核防御系统?
2/ 欧洲各国尚未拥有核武器,能否在保持威慑概念所必需的信誉的同时,相对迅速地发展自己的核武库?
3/ 是否有可能确保英国能够完全自主地部署其核武库,也就是说,无需事先获得美国总统的同意?
4/ 法国核武库的数量和质量价值是什么?
5/ 如何才能将法国多次提出的将其核保护伞扩展到欧洲国家的提议付诸实践?
安德烈接着指出,前四个问题的回答很简单,他建议,如果米歇尔和弗雷德里克愿意的话,可以对这些问题做一个总结。
米歇尔随后介入,接受了安德烈的提议,并表示这些小型团队的工作,甚至它们的存在,目前都必须保密。只有得到三位国家元首的同意,才能公开他们的存在。而这种情况很可能只会在国际危机爆发,公众意识到必须竭力保护各自领土时才会发生。
弗雷德里克特别指出,在限制性团队的工作过程中,他们咨询了其他欧洲国家的代表以及包括 Visyum 在内的专业智库。
然后,他总结了各队针对前两个问题的结论。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欧洲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可靠的核防御,这意味着它必须由欧洲自身掌控。事实上,北约的核武器及其美国的配套武器(使用这些武器自然需要美国总统的同意),无论它们多么有用,都不能被视为欧洲在所有需要的情况下都能调动使用的武器。无论是远古历史还是近代史,都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他接着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这个问题已经从科学、技术、工业、政治和法律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探讨。所有这些考量最终都指向同一个答案,而这最终都归结为少数几个方面。”
首先,即便从高技术基础出发,在10到15年内部署一种武器、其运载系统以及相关的物理和人文环境也是不现实的。这一时间框架与目前国际关系的恶化趋势并不相符。
此外,核武器的可信度对于建立威慑至关重要,而这又取决于其功能测试的成功与否。此类测试在欧洲领土上是不可想象的。理论上,测试可以转移到东道国或境外区域进行。然而,实际上,即使在准备阶段,这样的行动也难以隐瞒。这很可能使那些寻求获取核武器的国家面临巨大的外交和经济压力,甚至可能遭受旨在阻止其行动的先发制人打击。
随后米歇尔开口说道:
“第三个问题也得到了简单的回答。欧洲无法确定英国是否拥有单方面部署其核武库的全部权力,也就是说,无法确定英国是否无需美国总统的同意即可这样做。”
米歇尔指出:“第四个问题一直是众多研究的主题,显然也咨询了三国的相关部门。当然,我们无法获取法国国防军情报局或法国军队的内部数据。尽管如此,一些相互印证的信息已经浮出水面。法国的核武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法国的核武库,拥有无可辩驳的可信度。法国方面认为其核武库规模充足,这一点也可以接受。”
米歇尔品尝了酒店美味的洋甘菊茶后,继续说道:“亲爱的安德烈,在你回答第五个问题之前——这个问题的答案会比前四个问题更长——请允许我先概述一下,鉴于欧盟目前的状况,如果法国的保护伞扩展到整个欧洲,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将面临哪些底线。我最初的想法是,要明确指出这些底线,而不是奥巴马总统所说的底线,而是底线的全部含义。双方团队都清楚地认识到,无论哪种情况,都存在三条底线。”
对于法国:
- 承认法国在国防核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70 年的努力、成功的试验、科学、技术和工业自主性、模拟能力……)
- 担任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 最终的聘用决定权在于法国总统。
对于欧洲而言:
- 获取有关法国核武库(资源、可用性、使用场景、维护等)的广泛而详细的知识
- 参与已决定或拟定的发展计划的权限,其具体条款需要明确规定。
- 建立定期交流和危机管理机制,并强制要求进行协商,包括在任何潜在的雇佣决定之前。
米歇尔总结道:接受法国的多次提议,特别是埃马纽埃尔·马克龙提出的最新提议,绝对必须以各方接受这些红线为前提,无论是否有条件。
安德烈随后阐述了三方小组就法国提案实施情况得出的主要结论。
首先,也是最根本的一点是,法国和欧洲各国必须首先就扩大法国核保护伞的适用范围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目前,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及其前任提出扩大核保护伞适用范围,是因为他们认为欧盟国家是法国的根本利益所在。这种逻辑实际上造成了欧盟国家对法国的依附关系,这是不可接受的。鉴于我们的专家认为,法国提出这一提议还有其他同样重要的原因,这一点就更加令人无法接受了:首先,毫无疑问,技术进步使得敌方防御能力日益增强,因此,为了维持核武库的可靠性,法国发展核武器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尽管法国的首要地位得到承认,但如果法国希望在两三个超级大国准备构建新世界秩序的情况下维持其可信的核武库,那么来自欧盟成员国的科学、技术或财政支持无疑至关重要。根据这个三方小组的结论,其他一些更技术性的原因也会使该项目的动机更加平衡。例如,在欧盟范围内部署大量军事基地以实施威慑将极大地复杂化对手的战略,而法国可用的地面军事力量数量有限则可能被视为一种弱点,并可能加剧一些人对法国最终保卫欧洲能力的质疑。
实际上,据我们的专家称,包括法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会以某种方式从法国核保护伞的扩展中受益,而对这些共同利益的平衡阐述将使该项目更容易被包括法国人在内的所有欧洲民众所接受。
第二个结论涉及国际法律层面,因为民用和军用核能的使用都受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的严格管制。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是该条约的缔约国,这意味着除法国外,所有成员国都承诺只将核能用于和平用途。法国加入该条约后,禁止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任何与核武器相关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目前,没有一个欧盟成员国希望重新考虑其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加入,并且需要重申的是,欧盟本身并非国家,因此不能成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如果欧盟仍然决定获取核武器,它将像朝鲜一样受到国际社会的排斥,其成员国至少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国际制裁。
在这些条件下,只有法国仍然是欧盟唯一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才能合法地将法国核威慑的安全保障扩展到其他欧盟成员国。由于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欧盟无核武器国家尤其无法获取法国的技术和科学项目。但这并不妨碍法国与其他欧盟成员国就现有和未来核武器与这些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资源之间的“接口”进行交流,例如:地面基础设施、武器载体接口、安全规范、实施指南等。
安德烈继续说道,另一个结论,很大程度上是我在弗雷德里克发言之前提出的第一个结论的必然结果,涉及该项目的“欧洲内部”政治层面。的确,由于世界各地的各种威慑力量都严格属于国家层面,法国作为一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只能在防御协定的框架内向其他国家提供安全保障,类似于美国通过1951年《共同防御协定》向日本提供的安全保障,或者向大西洋同盟成员国提供的安全保障。
因此,我们三方专家组认为,法国应该与欧盟其他国家缔结共同防御协议,这不会造成任何障碍,除非会引起美国的强烈反对。
该小组还对根据此类协议实施法国核武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
首先强调的是法国威慑力量与部署在欧洲的美国核武器在“用途”上的明显区别:后者被视为战术武器,其主要用途是“战场”。相比之下,法国的武器是战略武器,旨在保障法国的最终安全。然而,三方小组指出,战略与战术的区别纯粹是形式上的和政治上的,有时与导弹的射程有关,但从技术上讲,没有任何规定禁止在战场上使用法国的ASMPA导弹,美国的B61核弹也可能具有战略用途。
因此,我们小组得出结论,法国威慑力量的武器能够履行目前分配给北约武器的所有职能。
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框架内的做法类似,法国担保机制可以围绕两条行动路线展开:最终打击能力可由潜艇部队提供,而潜艇部队只能在法国境内部署;同时,所有欧盟成员国均可参与空中部队的部署,具体做法是在其部分领土上提供空军基地,前提是这些基地已配备必要的设施,能够确保武器的安全管理。这些武器必须由法国团队和东道国团队共同进行双重控制。
在某些欧洲国家的领土上部署空基核武器,将有助于法国核武器更广泛地部署,从而增强威慑的可信度,并增加敌方摧毁该武器的难度。这种部署可能是欧洲核合作的初步步骤,未来可通过赋予这些国家携带核武器的能力来进一步拓展合作。具体而言,只要这些国家的飞机飞行控制系统包含执行核任务所需的基本“标准”(目前为F3,未来将为F5),它们就可以部署法国核武器。由于法国必须确保其威慑力量的绝对安全,因此不能在系统由非欧洲国家控制的飞机上共享这些标准。这意味着,希望部署法国核武器的欧洲国家必须装备双座的“阵风”B战斗机,或者装备系统已通过法国认证的欧洲飞机。出于同样的原因(德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希望继续在欧洲部署美国B61核弹的北约国家也必须装备具备核空对核能力的美国F-35战斗机。
最后,为了确保核任务的顺利进行,法国和相关欧洲国家必须完全共享同一个超安全通信网络。
我们三方小组认为,某些欧洲国家部署法国空降部队是增强延伸威慑可信度、为真正意义上的共同防御(最终包括常规防御)奠定基础的最可靠途径。我们认为,法国政府行使的关键“政府监督”职能可以通过驻扎在每个部署法国武器的空军基地的法国监督小组来履行。
在作战方面,我们的专家强调了欧洲各国空军进行联合训练的重要性,以确保参与实施这一扩展威慑的所有团队都具备必要的知识和反应能力。
除了训练之外,法国每年还会进行四次“扑克行动”,旨在向盟友和竞争对手展示其空中核力量的作战能力、技术实力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每次行动都会动员法国战略空军约四十架飞机,主要包括阵风B战斗机和A330 MRTT加油机。此外,幻影2000-5和阵风C等常规战斗机也会参与行动。
我们三方小组强调,欧洲各国空军必须参与“扑克行动”。这将有助于在真实条件下测试和评估通用作战程序、装备和基础设施,涵盖从计划阶段到核打击执行的整个过程。此外,在欧洲层面,具备核打击能力的空军基地以及常规空军和海军基地也应调动其空中交通管制员、护航中队和地对空防御中队,以支援此次行动。
因此,三方小组强烈建议,法国的核威慑力量扩展至欧盟成员国后,不应仅仅局限于扩大法国保护伞的覆盖范围,而应在作战层面允许欧洲空军真正参与。除了增强法国的作战能力外,这种参与还将极大地提升欧洲核防御的公信力和欧洲的团结精神。
为确保该组织有效运作并获得各核合作伙伴国的认可,三方小组认为建立适当的治理机制至关重要。持续磋商必不可少,我们的专家建议为此设立若干机构:
所有参与“扩展威慑”的各方——包括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都必须获得“核保密”的通用许可。这将使深入的技术交流成为可能,特别是关于目标规划、核安全和防止核扩散方面的交流;
欧洲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之间必须建立超安全的通信系统。领导人必须能够在极短时间内组织严格私密的视频会议,尤其是在危机时期,以便相互磋商;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更新共同战略愿景,审核技术专家提交的方案,确定未来几年要实现的目标,并研究如何分担财政负担。显然,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欧洲国家不能直接承担核武器计划本身的支出,但这仅占总支出的一小部分。其余部分——基础设施、运载系统、通信和指挥系统——可以进行联合开发并分摊成本。但这并不妨碍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为了公平分担负担,决定与常规战争支出采用均衡分配原则。
一个运营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准备提交理事会的文件,并监督理事会各项决定的正确执行。
“所以,”安德烈娅总结道,“以上就是我们三方专家组对法国方案分析的主要要点。当然,还有许多次要问题尚未讨论。这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因为细节决定成败。但我认为,我们必须基于我刚才向你们汇报的专家组结论做出决定,当然,我们也要立即与法方接洽,以确保我们落实马克龙总统方案的设想能够被他们接受。”
